湖北省将立法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时间:2015-05-27 06:51:44 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 点击量:496
通报称,2014年,有8个市州实现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净削减,但黄冈市、武汉市、荆门市、随州市等地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仍大幅上升,增幅分别为13.78%、2.75%、8.62%和6.82%。
全省去年累计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100.71万份,核发率仅为23.29%。这意味着,还有近八成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未得到有效监管。据了解,目前湖北省只有武汉、宜昌、十堰、荆州、潜江等部分城市对所有机动车采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强制要求办理环保标志,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省政府要求,各地需进一步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及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油品升级,完善黄标车限行等管理措施。据悉,湖北省将立法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湖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列入省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
上一条 ·长毛象基因组已被测序 2015-05-27
下一条 ·招标:烟台社会环境检测机构选定项目 2015-05-27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无锡单位托管团队2026-05-20
·苏州单位职工食堂承包经营方式2026-05-20
·浙江外包员工食堂哪里找2026-05-20
·黄浦承包食堂方案,外包机关食堂多少钱2026-05-20
·浙江初中食堂超市外包2026-05-20
·苏州社区食堂后勤管理方案2026-05-20
·杨浦承包员工食堂方案2026-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