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查处一起销售无QS标志食品案
时间:2015-05-29 02:23:34 来源:闽东日报 点击量:213
近日,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查处一起销售无QS标志食品案件,对当事人翁某处以没收店中销售的“余道家酒”5瓶,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
日前,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投诉电话,称其在蕉城区某酒楼购买的“余道家酒”无QS标志。随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在酒楼销售的5瓶“余家道酒”无QS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当事人店中销售无QS标志的“余道家酒”,并于5月25日作出处以没收店中销售的“余道家酒”5瓶,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
上一条 ·生意社:5月29日华南二甘醇市场动态 2015-05-29
下一条 ·安庆:191家火锅店专项检查开展 2015-05-29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竹山单位食堂管理价格2026-07-06
·外包工厂食堂公司电话2026-07-06
·合肥盒饭配送联系电话,快餐配送报价2026-07-06
·宿迁外包工地食堂价格2026-07-06
·保康学校食堂农产品初加工联系电话2026-07-06
·玉树大学食堂承包多少钱2026-07-06
·西湖高校食堂承包联系方式2026-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