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查处一起销售无QS标志食品案
时间:2015-05-29 02:23:34 来源:闽东日报 点击量:229
近日,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查处一起销售无QS标志食品案件,对当事人翁某处以没收店中销售的“余道家酒”5瓶,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
日前,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投诉电话,称其在蕉城区某酒楼购买的“余道家酒”无QS标志。随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在酒楼销售的5瓶“余家道酒”无QS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当事人店中销售无QS标志的“余道家酒”,并于5月25日作出处以没收店中销售的“余道家酒”5瓶,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
上一条 ·生意社:5月29日华南二甘醇市场动态 2015-05-29
下一条 ·安庆:191家火锅店专项检查开展 2015-05-29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万江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哪里有2026-09-02
·三水职工食堂管理找哪家2026-09-02
·宝安食堂承包团队2026-09-02
·深圳公司食堂托管报价2026-09-02
·金华承包职工食堂方案2026-09-02
·禅城幼儿园食堂管理价格2026-09-02
·城关桥梁吊装公司,履带吊车设备2026-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