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超市销售过期食品 依法承担10倍赔偿金
时间:2015-07-14 03:40:10 来源:新华网 点击量:253
记者从广西武鸣县法院获悉,因在超市购买的
食品超过
保质期,广西一
消费者将某超市告上法庭,近日,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超市依法退还购物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
2014年8月5日,曾某在被告经营的超市内购买了萝卜干、木瓜丁、豆豉、手工水饺共计193元的食品。回到家中食用后,曾某及家人感觉这些食品的味道有点不对劲,经过核查,曾某购买的这些食品均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过期食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与被告超市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分别系消费者与销售者。被告作为食品销售者应当按照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及时检查并清理过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但被告未履行法定的义务,销售货架上仍摆放有过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销售,并使原告价值193元的食品无法食用造成损失,应依法退赔。根据《
食品安全法》规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超市退还曾某购买食品的货款193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1930元。
上一条 ·菲律宾近300学生因吃问题糖果后食物中毒 2015-07-14
下一条 ·山东成武县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 2015-07-14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衡水优良的封孔器 山东注水式封孔器2025-10-15
·阜阳外包大学食堂联系方式2025-10-15
·衡水优良的PE聚乙烯管提供商,云南PE给水用聚乙烯管2025-10-15
·河北东锐天和_不错的封孔管供应商-三二封孔管生产厂家2025-10-15
·合肥承包员工食堂在哪找2025-10-15
·食堂承包服务商2025-10-15
·阿克苏有机复合肥价格,有机复合肥加工厂202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