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04号)
时间:2015-07-15 06:16:56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点击量:1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
(以下简称GB 16740-2014)已于2015年5月24日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生产的
保健食品,其产品质量应当符合
GB 16740-2014和保健
食品批准证书的相关规定。此前生产的产品允许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载明的技术指标与
GB 16740-2014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微生物指标及其检测方法与
GB 16740-2014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
GB 16740-2014规定执行。
三、执行
GB 16740-2014需变更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及产品标签的,批准证书持有者应在2016年5月24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
监督
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三批产品质量标准全项目检验报告。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此前已经受理注册检验但尚未完成检验的申报和再注册产品,申请人须按新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并出具报告。此前已经完成注册检验但尚未批准注册的,申请人应按照
GB 16740-2014要求对产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并补充提供三批产品拟修订指标自检报告。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新标准的执行工作。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7月13日
上一条 ·夏季特色小吃--四色凉皮 2015-07-15
下一条 ·媒体:香港食用水被发现含铅及退伍军人杆菌 2015-07-15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黄石学校食堂管理哪家好2025-09-09
·岐山工厂食堂承包公司,社区食堂承包方式2025-09-09
·鹤壁手提行李袋哪里有2025-09-09
·青海贴片式陶瓷电容器批发商2025-09-09
·泰州医院食堂托管哪家公司好2025-09-09
·南京幼儿园中央厨房配送优势,工地中央厨房配送好处2025-09-09
·黑龙江摇摆冲洗洗车房出售202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