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保质期内的蛋糕发霉 消费者获赔500元
时间:2015-12-22 03:31:27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588
买到在
保质期内的
蛋糕却发现
发霉了怎么办?近日,家住六合的陈女士在某超市买了一些散称的“芯丰脆筒蛋糕”,一共花了11.80元,当天回家食用时,却发现蛋糕已经发霉变质。陈女士还以为是蛋糕过了保质期了,一看
包装袋上的
生产日期还有几个月过期。一气之下,陈女士
投诉要求商家赔偿。
接到投诉后,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发现出售变质的商品是超市的日常管理不严格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出售变质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对
消费者的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陈女士购买蛋糕的金额为11.80元,按三倍赔偿的规定,不足500元,所以超市应赔偿张女士500元。最终,经南京市六合区消费者协会葛塘分会调解,超市方同意给陈女士赔偿500元。
上一条 ·全国微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获批 2015-12-22
下一条 ·2015年12月14日全国芦笋价格 2015-12-22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河北高中食堂承包报价2026-08-28
·绍兴承包大学食堂哪家好2026-08-28
·菏泽承包员工食堂公司电话2026-08-28
·滨州幼儿园食堂服务联系方式2026-08-28
·绵阳企业食堂服务价格2026-08-28
·贵州双淋镀铝膜多少钱2026-08-28
·金昌钢结构厂房工程报价,钢结构防腐工程加工2026-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