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05 09:56:57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量:893
总局关于停止
冬虫夏草用于
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三〔2016〕21号
2016年03月04日
北京、
江西、湖北、
广东、青海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国食药监保化〔2012〕225号),要求试点企业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试点相关工作。根据新修订的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总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食药监保化〔2012〕225号文件停止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6日
相关阅读: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国食药监保化[2012]225号)
上一条 ·山东又有五家地炼企业获得原油进口资质 2016-03-05
下一条 ·生意社:3月4日甲醇期货夜盘上涨 2016-03-05
- 原材料 工业品 服装服饰 家居百货 小商品 商务服务 更多分类
-
·烟台镜面字生产-销量好的镜面字市场价格2025-08-29
·温室大棚无缝翅片管价位-物超所值的温室大棚无缝翅片管在哪买2025-08-29
·丹东ppr管材-辽宁大宇塑胶制品供应新品ppr管2025-08-29
·本溪地暖管材厂|为您提供实惠的pvc厂家资讯2025-08-29
·UV打印公司|报价合理的UV材料出售2025-08-29
·装修效果图简欧风格_海南装修哪家放心可靠2025-08-29
·不锈钢桶生产厂家_报价合理的不锈钢车新大力设备制造安装供应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