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1.广州市煌朝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3-15,现座落于广州市、天河区,是一家专业设计、生产和销销记账公司、代办公司执照等多种产品的知名企业。 2.广州市煌朝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于2005-03-15在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桃花街159号1812房注册成立以来,从事商务服务、商务服务、工商服务领域。目前,分公司及办事处已遍布全国多个城市及地区。建立起了一个以广州市、天河区为中心,覆盖全国的产品经销和服务网络。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依照《中华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4)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5)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 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6)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 3.本公司有 的生产设备,拥有精艺的工作人员,严格的管理体系,产品及服务高水准,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自成立来不断受到新老客户一致好评,欢迎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