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产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产品展示 >> 总局核名工商核名
总局核名工商核名
  • 联系人:
  • QQ号码:
  • 电话号码:
  • 手机号码:
  • Email地址:
  • 公司地址:
产品介绍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全国性公司;   
(二) 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 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总局核名~~~~~~~~~~~~~~~~~~~不成功退费~~~~~~~~~~~~签合同~~~~~~~~~~~~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