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产品:
青岛社保代理丨济南社保代买丨青岛五险一金代理
  • 联系人:
  • QQ号码:
  • 电话号码:
  • 手机号码:
  • Email地址:
  • 公司地址:
产品介绍
青岛社保代理,青岛社保公司,济南社保代买,济南职工五险代交,青岛五险一金代买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注人事外包15年,全国均有300+网点,服务专业、正规单位、资质齐全!
联系方式:13431007953陈奇      微信/QQ:852001335
 
知识贴 | 特殊用工情况下的工伤保险责任应该这样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中,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这里所说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已签订劳动合同和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和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就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一般情况下,谁用人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特别是在单一的劳动关系下,工伤保险责任主体比较好界定。
  但现实生活中,有些特殊的用工情况,需要适用特殊的处理规则。

1.    双重或多重就业的: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为之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    劳务派遣的: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转让的:
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
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5年的Hr行业经验!以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熟的运作和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骏伯立足于广东 ,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骏伯人力已为5000多家国内外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且获得一致好评!
提供全国范围(五险一金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奇

  电话:13431007953、020-38023598

办公QQ/微信:852001335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