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产品:
南宁社保代买丨南宁社保代理丨南宁五险一金代缴
  • 联系人:
  • QQ号码:
  • 电话号码:
  • 手机号码:
  • Email地址:
  • 公司地址:
产品介绍
南宁社保代买,南宁社保代理,南宁五险一金代缴,南宁社保外包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专注社保代理15年,全国均有300+网点,服务专业、正规单位、资质齐全!
联系方式:13431007953 陈奇      微信/QQ:852001335
 
南宁无住房职工租房每月zui高可提取720元公积金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正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要求,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关于提高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的通知(代拟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将租住商品住房的无房职工每人每月可提取的zui高限额调整为720元。
 
  据悉,2017年11月,为便于无房职工及时快捷办理商品房租房提取业务,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简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将南宁市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的可提取额度从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改为以个人为单位计算,规定住房公积金每人每月的zui高提取限额为480元。此zui高提取限额计算公式为:南宁市城区商品住房租金均价×公共租贷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其中,南宁市城区商品住房租金均价是依据《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推算确定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公共租贷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是依据《南宁市公共租贷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为40㎡。
 
  2017年12月30日,市正府公布施行的《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新建成套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六十平方米以内”。结合当前国家“租售并举”的改革方向,住房公积金提取正策也应随之向租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方向倾斜,因此将核定租房面积从40㎡提高至60㎡更符合我市实际,更好地满足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
 
为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关于提高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的通知(代拟稿)》,提出将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zui高限额调整为每人每月720元(即12元/㎡·月×60㎡=720元)。
 

提供全国范围(五险一金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