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此前是南昌市一家钢铁公司的焊接工,去年办理了退休。
“我身体一直很好,才60岁就闲在家里,会闲出毛病的。”老王说,后来一个朋友看他闲不住,就把他介绍到了一家私人开办的电焊公司打工,“工资虽不高,但总算不再让自己是个‘闲人’了。”老王告诉记者,当天到公司就上班,自己几十年的手艺很受老板的欢迎。
老王说,如果不出这次事,公司会一直让他做下去。“去年12月份,在公司做事时,腿部被钢筋砸伤,伤残评定九级,但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时,被拒绝。”老王告诉记者,公司认为他是退休人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没有工伤赔偿,只愿意适当给点钱。
“我和公司的年轻人干着同样的活,怎么就不是‘劳动者’了?怎么就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了?如果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我就不会在退休之后出来打工了。”老王向记者哭诉道。采访中,记者发现,像老王一样退休后出来找事做的老人有很多,但很多老人想不通:为什么退休后打工,就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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